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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23-4567宁陕县农产品网货开发中心及业务用米乐m6房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陕县经济贸易局委托,对宁陕县农产品网货开发中心及业务用房装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宁陕县农产品网货开发中心及业务用房装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5月22日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5、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陕县幸福花园17号楼临街商铺,主要施工内容为改造农产品网货开发中心业务用房1020平方米米乐m6。其中网货供应中心510平方米,综合业务用房510平方米。施工内容包括:网货展示馆装修改造,米乐m6拆除、墙面、地面、棚顶装修、门头装饰及电气改造与安装等。采购清单及详细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供应商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1.2信用要求: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1.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①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表;②本年度纳税证明。
1.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生产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及其它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1.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米乐m6
2.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出具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
2.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3.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8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9《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3.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11安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转发《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的通知(安财采管〔2023〕6号)。
1、报名注册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9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
3、获取方式:线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报名信息。4.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米乐m6,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
[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网站没有的或者与网站说明不一致的操作流程,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为准;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四、
2023年5月22日14:00分(北京时间)。2、磋商时间:2023年5月22日14: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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