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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安迪苏股份米乐m6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丨 浏览次数:

  米乐m6米乐m6米乐m6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关联交易价格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丁远、臧恒昌及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有积极影响。本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因此,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该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均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预测,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因此,我们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0.63亿元,经审计2022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0.72亿元(2021年为0.59亿元),其中产品采购商品及服务实际发生额为0.31亿元(2021年为0.31亿元),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实际发生额为0.41亿元(2021年为0.28亿元),实际发生额高于原预计金额的原因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增加。预计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最多将不超过0.96亿元,与2022年实际发生数相比增加约0.24亿元,主要系预计2023年将因为项目建设而从关联方购买更多的商品和服务米乐m6。

  1.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1)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2)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3 年,用于办理自营贷款、票据承兑、保函及其他信贷业务。具体可参见如下公告内容,《关于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关于向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以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的预计存、贷款金额具体详见《关于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经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企业法定代表人:董入文,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及服务。

  企业法定代表人:胡志荣,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无损检测;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企业法定代表人:曹军凯,注册资本为2,088.48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锅炉化学清洗;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守荣,注册资本为12,8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工业建设投资项目咨询与评估;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项目管理、 工程施工(不含爆破工程)、工程总承包、技术服务;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货物及服务的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技术服务;科研产品开发米乐m6、研制、转让、销售;选矿剂、环保处理剂的销售(不含危化品);化工、环保设备研制、销售。(涉及许可及资质的按许可及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丁冰晶,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清洁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质检技术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品、润滑油、润滑脂、消毒用品、汽车、汽车配件;制造工业清洗剂、化学添加剂、不冻液、日用化学产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制造陶瓷纤维及其增强复合材料制品;制造超高分子聚乙烯纤维及其增强复合材料制品;制造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制造芳纶纤维及其制品;普通货运。(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贾战虎,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新型复合材料,复合材料容器,压力容器,塔器,环保及化工成套设备,复合材料输水管道,工艺管道,海水淡化管道,烟道,烟囱,PVC、CPVC、PVDF、PP复合材料制品,复合材料生产设备、模具、碳纤维复合材料;以上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售后服务;防腐保温工程设计及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设备、模具、原辅材料、相关配件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企业法定代表人:揭玉斌,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中国化学工业年鉴》、《中国化工贸易》、《中国化肥信息》、《中国化工报导(英文版)》、《中国化工信息》、《化工新型材料》、《精细与专用化学品》、《现代化工》、《化工安全与环境》、《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清洗世界》、《多晶硅》(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出版(限本公司内设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不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化工信息研究和咨询服务;工程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上述期刊发布广告;发布外商来华广告;提供化工文摘服务;主办、承办、组办各类国际展览会、会议、及国内外技术、文化交流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元件、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研制、检测分析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化肥、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硬件;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化工技术标准的研究;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自动化装置、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市场调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M Frederic JACQUIN,注册资本为185,683,380欧元,主营业务范围:化工品,尤其是硅系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寿根,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膜分离技术开发,分离膜及器制造、销售,水处理工程技术及产品开发,技术服务,水处理设备评价咨询,环境评价咨询,分离膜性能检测、水质检测(凭资质证书经营),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的施工,水处理工程安装调试,水处理配件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

  企业法定代表人:胡冬晨,注册资本为91,147.3807 万元,主营业务范围:研发、销售:化工产品并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化工原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研发销售;工业特种阀门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工业气体的研制、开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运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检测服务(不含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不含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

  企业法定代表人:郝志刚,注册资本为1,536,558.9192万元,主营业务范围:饲料添加剂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代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节能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J.Erik Fyrwald,注册资本为257,000瑞士法郎,主营业务范围:农化品及种子的生产及销售。

  企业法定代表人:马跃,注册资本为1,130,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肥料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用薄膜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薯类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油料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豆类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棉花种植【分支机构经营】;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分支机构经营】;糖料作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烟草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蔬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花卉种植【分支机构经营】;水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坚果种植【分支机构经营】;中草药种植【分支机构经营】;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棉、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孙中心,注册资本为18,37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核材料运输;核材料储存;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期刊出版;辐射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涂装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喷涂加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广告发布;标准化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欧阳兮米乐m6,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销售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零配件、金属材料、医疗器械(限I、II类)、化妆品;招标代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孙中心,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化工及石油化工设备监理、检验、检修管理;机械设备工程技术开发及检验、检修管理;质量管理咨询服务;第一、二、三类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检修管理;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检修管理;石化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Ma Yue,注册资本为16,66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作物种子经营;货物进出口;拍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机械制造;智能农业管理;农副产品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兵,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化工石化医药工程、环境工程咨询、设计、总承包;招投标代理;化工、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污染风险评估;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保设施运营;设备、管道、电器、仪表安装;机械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化学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开发、销售;理化分析测试;非标设备、化工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金属结构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李福利,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施洁,注册资本为84,122.5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方主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合营公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总资产为15,356.2亿元;营业收入为11,111.4亿元;营业利润为380.5亿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Gérard Deman ,注册资本为1,450欧元,主营业务范围:商业及管理咨询。该关联方为本公司董事Gérard Deman为实际控制人的公司。

  ①综合服务:本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设备清洗服务、物流装卸服务,项目咨询服务以及服务租赁等,该等服务以行业同类业务市场价为基础,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细则见下),经各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由各方签订的具体劳务、服务及租赁合同等确定。

  b、如没有政府定价的,应当参照交易发生地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地正常、公平之价格;

  ②产品购销:本公司从关联方采购本公司生产所需部分原材料以及向关联方销售硫产品的价格依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价格。(细则如下)

  3、适用范围:交易对方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上述关联交易能持续满足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各项服务,并且有利于本公司的原料采购和货物销售;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有积极影响。本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迪苏”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岩先生召集和主持。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公司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进行管理,并对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发表意见。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46,679,835元,安迪苏母公司层面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9,781,066元。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1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总额为人民币404,967,092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4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确认上市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附属企业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作用。《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情况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审议通过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金融服务协议》公平、公正,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于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承做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张欢,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欢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莹,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段瑜华,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段瑜华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7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2万元。2023年,董事会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等因素,决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费用事宜。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已发表意见,同意该议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有着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的工作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能与委员会各成员有效沟通,确定每年审计计划和工作内容,充分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此次聘任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能够胜任公司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聘任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等因素,决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费用事宜。公司此次聘任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迪苏”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郝志刚先生召集和主持。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听取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46,679,835元,安迪苏母公司层面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9,781,066元。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1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总额为人民币404,967,092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4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决议的建议,结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状况,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等因素,决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费用事宜。2023 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决定支付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7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2万元。

  为降低公司董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公司投保年度保费不超过30,000美元(加当地保险税)的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不超过15,000,000美元。

  12.审议通过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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