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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04 丨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是以商业零售为主业的大型连锁企业,公司拥有综合超市、社区超市、24H便利店、购物中心、电器专卖、智慧物流、食品工厂、零售科技、塑料制品生产等多种业态。公司网点数量和经营规模位居湖北市场企业前列,形成以商业零售为主,以数智科技、物流配送、食品加工、环保包装为后台保障支撑的现代化商业生态体系。

  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比上年下降0.2%;全国网上零售额137853亿元,比上年增长4.0%。按零售业态分,2022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3.0%、3.7%、3.5%、0.2%,百货店下降9.3%。

  报告期内,零售企业面临着多重挑战,一方面,经济下行、居民收入减少、食品价格上涨等因素抑制消费需求,另一方面,购物渠道多元化等导致线下实体店客流量减少,超市企业开店速度逐渐放缓。为应对市场环境和消费习惯的改变,实体超市企业通过多品牌、多业态、多类型、多渠道的发展模式调整发展策略。实体超市企业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数字会员快速增长,线上销售占比持续提升。实体超市企业纷纷试水直播带货,折扣店模式快速发展,社区团购回归理性。在政府“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下,社区超市、便利店、生鲜店等众多便民生鲜零售店获得快速的发展,生鲜商品的占比也进一步提升。

  公司深耕本土市场多年,品牌、渠道、规模等优势比较明显,旗下大卖场、精品超市、食品超市、便利店、邻里生鲜店和全球商品直销中心等复合业态,更专、更灵活,契合了零售发展趋势。公司积极顺应零售行业的发展趋势,大力推进数字化建设,加速新零售业务拓展,提升线上业务运营水平。公司中央大厨房在食品加工和配送方面的独特优势更加显现,具有比较强的区域竞争力。

  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信息,公司位列2021年中国零售百强第31名。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信息,公司位列2021年中国连锁百强第24名。公司市场份额、销售规模等指标继续保持区域内行业领先。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一是推进数字化建设。公司完成了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建设,实现了商品管理标准化、自营招商报价自动化、电子合同审批签章高效化、会员商圈资料档案化、手机工作台便捷化,供应链管理体系向高效率、低成本方向发展。人力资源管控平台正式上线,财务共享中心试点上线,智能物联平台在部分门店试运行。公司数字化服务经营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二是推进网点创新发展。公司创新门店新增127家,其中,仓储超市业态新开“精选店”2家,社区超市业态新开“邻里系”门店68家,便利店业态新开“便利店+”45家、社区生鲜店2家、“日咖夜酒”全时段经营的复合型便利店2家。公司加快抢占优势立地,推进高质量开店与低效网点平稳闭店,网点规模保持区域领先地位。

  三是推进供应链体系优化。公司强化商品对标引进和创效考核。仓储超市业态商品更新率达39.45%;社区超市业态商品更新率达27.36%。便利店鲜食新品更新率达到120.34%,常温商品更新率达到54.5%。百货业态加快推进一店一策,体验业态占比提升至65%。物流调整中央仓作业楼库、优化设施设备,推行集约化管理,作业效率提升28%。

  四是推进全渠道业务增长。公司加强三方平台资源投入和流量导入,强化档期运营和履约质量提升。优化自研平台,围绕客户消费体验,持续完善平台功能开发,强化企业微信拉新运营,公司全年线%。聚焦食材配送,以“商品+服务”为核心,拓展食材供应链服务市场,食材配送业务销售同比增长25.8%。全年公司实物团购销售同比增长12.73%。

  五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公司启动中央仓二期项目建设的筹划,便利店荆门配送中心投入使用,业务范围覆盖鄂西区域,满足240家门店发货需求,宜昌和襄阳公司配送费率下降3个百分点。湖南冷链物流、面包工厂、盒饭工厂投产运营,为湖南区域拓展提供有力支撑。公司推进存量资产的开发利用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7.66万平方米。

  六是推进运营管理提质。强化招标组织管理向采购成本管理转型,全面启动自主比质比价,试点实施工程工料分离,尝试公司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完善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检视梳理公司总部管理制度,新增、修订制度47项,形成公司2022年度制度汇编文件。优化内控管理流程,更新完善公司总部流程99项。坚持市长热线转办和集团客服热线日清日结,案件办结率保持100%。市内94家仓储超市门店全部被市商务局评定为“绿牌”。开展各类安全检查1300余次,组织专家开展6次18家单位的隐患检查,一般隐患整改率100%。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推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武国资改革〔2022〕5号),武汉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12月29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2022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同意向35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24,992,014股。

  2023年1月1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披露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9:3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3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汪梅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孙晋先生、冀志斌先生、余国杰先生、杜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3)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及保函等业务, 2023年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8家银行办理总授信额度79.8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贰亿元整,其中,办理预付卡保函贰亿元整,并提供预付卡保函金额10%的保证金质押。

  6.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支行办理综合授信陆亿贰千万元整。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以上第五项至第六项、第八项至第十一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以上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9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838,159.57元,母公司2022年度税后净利润25,494,778.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5,098,955.62元,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395,822.4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14,828,718.22元,2022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35,224,540.71元。

  基于公司2022年经营实绩,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不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之规定,公司2022年度当期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因此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22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数字化建设、网点发展、日常运营和未来利润分配的需求。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和2023年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从实际情况出发,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分红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有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6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60.30亿元的担保。因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可以授权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武汉中百便利店有限公司、武汉数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中百集团武汉生鲜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武汉汉鹏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中百现代食品加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武汉中百新晨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按持有股权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可以授权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便利店有限公司、武汉中百大厨房供应链有限公司、武汉中百现代食品加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武汉百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按持有股权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可以授权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

  公司同意在授信额度内可以授权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便利店有限公司、武汉数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中百集团武汉生鲜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武汉汉鹏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中百现代食品加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武汉中百新晨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按持有股权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不超过6.20亿元。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在民生银行申请授信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不超过3亿元。

  上述所列担保授信额度可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食品销售;生活美容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邮政基本服务(邮政企业及其委托企业);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电子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纸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玩具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销售;日用产品修理;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成人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游乐园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模具销售;渔需物资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显示器件销售;销售代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茶具销售;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花卉、照相器材、通信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金银饰品销售;家用电器、钟表维修;物业管理;场地租赁;代办电信业务;办理收缴费业务;科技乐园(魔术照相、仿真自行车、模拟潜艇)。(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范围仅供分支机构经营)其他食品、烟、酒批发兼零售。家具、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日用品销售;电池销售;水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化妆品零售;美发饰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金属工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照明器具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茶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通讯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停车场服务;游乐园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资产97,184.09万元,负债合计80,344.32万元,资产负债率82.67%,所有者权益16,839.7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5,570.17万元,净利润-81.44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纸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零售;钟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成人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摄影扩印服务;服装服饰零售;销售代理;茶具销售;外卖递送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资产49,467.22万元,负债合计46,957.63万元,资产负债率94.93%,所有者权益2,509.5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8,746.04万元,净利润-671.73万元。

  注册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103号(原古田二路特8号)凯景国际大厦/A座单元10层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酒类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电子烟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成人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拥有其94.97%的权益,湖北易凯长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5.03%的权益。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8栋2-6层(汇丰企业总部)4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玩具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企业管理;餐饮管理;外卖递送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制作;品牌管理;平面设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武汉数智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9,719.48万元,负债合计913.06万元,资产负债率9.39%,所有者权益8,806.4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059.74万元,净利润-855.22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包装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食品生产;水产养殖;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蔬菜种植;谷物种植;豆类种植;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百集团武汉生鲜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总资产 72,750.99万元,负债合计46,432.96万元,资产负债率63.82%,所有者权益26,318.0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8,192.97万元,净利润-1,260.18万元。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加工;商品配送、包装、储存(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经营项目);物流信息服务;普通货运(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武汉中百现代食品加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总资产34,362.61万元,负债合计35,115.11万元,资产负债率102.19%,所有者权益-752.5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447.57万元,净利润696.73万元。

  经营范围:装卸搬运、道路运输代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服务;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劳保用品、通讯设备及配件、钢材、包装器材、印刷器材批零兼营;普通货运;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武汉汉鹏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总资产15,694.60万元,负债合计8,032.74万元,资产负债率51.18%,所有者权益7,661.86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331.74万元,净利润25.19万元。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木制品、纸制品、金属制品、标识、标牌制造、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制造、销售,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制造、销售,食品、五金水暖、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批发兼零售,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收购),其他印刷品印刷,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城市配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化学危险品运输),物业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及维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武汉中百新晨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3,418.45万元,负债合计3,909.76万元,资产负债率29.14%,所有者权益9,508.6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043.52万元,净利润147.94万元。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各家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武汉中百便利店有限公司在银行授信融资由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用于满足武汉中百便利店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武汉中百便利店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原因为武汉中百便利店有限公司是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全面负责运营管理,公司对武汉中百便利店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武汉中百便利店有限公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为满足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中百仓储孝感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6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60.30亿元的担保。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及项目贷款等事项需要,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求。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5,351.03万元,占2022年度净资产的23.73%,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9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是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审查核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资料进行审计,保证了公司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在2023年继续聘请中审众环对公司进行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为130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

  (2)3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先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2年至2016年,2019年至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艾雯冰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黄晓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艾雯冰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黄晓华最近 3 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艾雯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晓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3年年度审计收费用1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结合在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的沟通情况,认为项目组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7年至今为本公司审计机构,多年来本着诚信、认真的原则,完成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7年至今为公司审计机构,多年来本着诚信、认真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资料进行审计,保证了公司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米乐m6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米乐m6、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米乐m6,主要负责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9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2023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临时性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本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理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实施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临时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本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临时性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投资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6.31%。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公司为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商品销售后形成一定规模的现金流,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销售合同一般会有一定时间的账期,在前后两个结账期内存在临时性的资金闲置。闲置期间,该流动资金可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融资部负责理财产品购买的具体操作。

  公司选择本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2.公司融资部为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并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本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相对可控。与此同时,理财使用的资金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由于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慧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李慧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李慧斌,男,1974年出生,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商场管理部部长,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门店店长、总经理助理,中百仓储重庆公司总经理,中百仓储副总经理、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职工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慧斌先生直接持有300,000股公司股份,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319会议室。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报告2022年度履职情况。以上议案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以上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所有议案公司都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9”,投票简称为“中百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3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3)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米乐m6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15:00-16: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 资 者 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互动易”平台(),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汪梅方先生、总经理张俊先生、独立董事冀志斌先生、副总经理胡剑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慧斌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投资者也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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